“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小讲堂—— 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工资支付及企业复产复工相关法律小知识(二)
来源:南宁市总工会   作者:    浏览:次    发表时间:2020-07-16 17:07:20
摘要: 问: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来自疫区的人员?答:不能。遇到就业歧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释:《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问: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来自疫区的人员?

答:不能。遇到就业歧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释:《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单位以受疫情影响要裁员,有没有变通方法?

答: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

解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同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明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问:因疫情未复工,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发放工资,是拖欠工资吗?

答:不是。用人单位未及时发放工资系因疫情原因导致不是单位故意,应在复工后及时予以支付。

解释: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26号)明确,“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问:劳动合同于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到期,单位可以在期满终止吗?

答:不可以。应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解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问:劳动者因不配合疫情防控被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可以,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解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不包括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形。

 

问:劳动者因不配合疫情防控被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根据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确定。规章制度无效或不明确的,单位不可以解除。

解释:《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问: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职工可以拒绝复工吗?

答:不可以。

解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2020年2月7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明确,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要指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不愿复工的职工,要指导企业工会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指导企业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