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和各类集体合同,是协调劳资关系、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能级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评价因素、职工能力级别、工作绩效考核等确认工资标准的分配方式。
本期“微课堂”,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工资集体协商谈什么及能级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等知识。
工资集体协商谈什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职工方和企业方应当就本企业下列多项或者某项事项进行集体协商:
(一)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
(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
(三)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四)津贴、补贴项目、标准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五)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加班工资计发基数和劳动定额标准;
(六)奖金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七)试用期、病事假、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各种带薪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八)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
(九)工资集体合同期限以及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十)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途径;
(十一)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事项。
协商双方协商确定的劳动定额标准,应当是本企业相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条件下能够完成的工作量。
工资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和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一)企业的人工成本;
(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
(三)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四)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五)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六)企业长远发展的需求;
(七)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企业利润增长或者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职工方可以提出增加工资的协商要求。企业确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企业利润降低或者亏损时,可以向职工方提出不增加工资或者降低工资的协商要求。
能级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有哪些?
能级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内容在于协商薪酬制度,形成技能人才纵向职业发展通道。通过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健全“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等,建立并完善相应的评级、评价、量化、考核等机制。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技术工人薪酬制度,细化各等级薪酬标准,构建起企业(行业)技能等级薪酬体系。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引导技术工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鼓励企业对高技能领军人才或在高精尖缺岗位的优秀技术工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制、项目薪酬制等。鼓励企业探索建立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项目分红或岗位分红等中长期薪酬激励制度,将高技能人才纳入激励范围,通过集体协商明确激励对象、激励方式和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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