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购房、购车位者,契税补贴月底截止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新闻客户端   作者:    浏览:次    发表时间:2023-12-14 16:48:02
摘要:@南宁购房、购车位者,契税补贴月底截止

12月12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提示,南宁市购房购车位补贴政策有效期到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抓紧时间申请了。据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

据介绍,南宁中心城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房车位(不含二手住房和二手车位),具体范围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东盟经开区。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房车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需在2023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含当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

 

如何办理?

 

个人先缴纳契税(契税线上缴纳方式:广西税务App),在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依审核通过时间,按批次有序发放补贴资金。集中申请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2024年3月31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哪些人群可以办理此项业务?

 

据了解,2023年8月30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购房人在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原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在补贴范围内。领取财政补贴后,发生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需先退回补贴款,再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本次补贴的同一套房不能同时享受市本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补贴范围

 

购买危旧房改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人才房、市场运作房和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非市场化商品房车位,不在补贴范围内。

 

这些材料需看仔细

 

(一)申请人:补贴申请人为实际购买人(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购买人为准)。

 

(二)申请途径: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智慧住建。

 

(四)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储蓄卡(Ⅰ类)或存折

 

3.契税完税凭证

 

详情可拨打咨询电话:0771-564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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