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这份文件的出台,既是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关键一招,更是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难题、让基层干部挺直腰杆干事创业的重要举措。
长期以来,基层干部深陷“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困境。一方面,上级任务层层加码,各类检查考核繁多,导致基层单位墙上挂满牌子、桌上堆满材料,被形式主义压得喘不过气;另一方面,基层权责严重失衡,面临“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尴尬局面。这种事多权少、责大能弱的矛盾,不仅让基层干部应接不暇,更严重制约了基层治理的整体效能。
对此,《具体措施》开出了精准的减负良方明确除党中央、国务院及省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外,上级部门不得将未列入清单的职责事项擅自向乡镇(街道)下放或者采取授权、委托等形式变相下放。这一规定从制度源头上遏制了随意摊派任务的现象,为基层划定了清晰的履职边界,让基层干部从繁杂琐事中解脱出来,有了轻装上阵的底气。
减负是前提,增效是关键。让基层治理更得力,必须让基层腰杆硬起来。《具体措施》给出了关键路径:按照履职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运行机制。“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最早源于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的基层治理探索。当时,面对金矿、砂石盗采盗挖屡禁不止的治理顽疾,当地将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设在乡镇,16个区级职能部门一把手下沉一线。一有召唤,各相关执法部门必须30分钟内到达指定点位,坚持“事不绝,人不撤”,最终将多年的盗采盗挖行为彻底整治。该机制通过明晰权责、下沉力量,使街道乡镇成为基层行政执法的调动者和协调者。有了这只“哨子”,基层干事的底气更足。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吹哨”,职能部门限时响应、闭环处置,可以实现问题全链条高效治理。
更重要的是,《具体措施》明确,要结合履职事项清单开展追责工作。因上级部门未妥当处置导致责任事故、事件的,不追究乡镇(街道)责任。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存在失职失责需要追责时,不追究乡镇(街道)责任。这种权责对等的制度设计,不仅理顺了条与块的矛盾,也保证了基层治理的积极性,让基层干部在该担的责上硬得起腰杆。
只有把治理力量持续下沉、资源充实到基层一线,真正让基层挺直腰杆,才能有效破解城市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难题。期待这一系列硬核举措落地见效,让基层干部在减负中实干,在赋能中担当,绘就基层治理的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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